一是高周转,赶紧卖(开源);而是节流,提高人均能效(降薪、裁员),缩减营销费用
第一,跟渠道公司合作;第二,自己打广告(软文,SEO,网站门户等等);第三,上门自访。
这里的渠道公司,大头还是贝壳正顺之流,小部分还有一些自媒体,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主心骨地产媒体KOl,带货分销。
但是就我往年的经验来说,就算我的营销能力很强,我也不会直接去跟开发商签约,而选择跟贝壳签约,贝壳收取15%的平台费。
自媒体一般都是几个人的小作坊,没有完整的法务和财务团队,结算佣金往往被卡的要死,或者被开发商拖死,或者被开发商洗客,或者被案场的销售自己在外面搞公司飞单等等……
当年我不明白这个道理,头铁跟融创恒大之流搞的华南华东各种臭分公司签约,为了省15%的平台费,现在2025年了,2019年的佣金至今没结算,官司赢了几轮账户上没钱,而且我们排在债权人的最后一轮……
但是若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二选一,则涉嫌违反《反垄断法》。
那就需核查贝壳是否要求开发商签署排他性条款,或通过流量分配变相胁迫(如不合作则降低楼盘曝光权重)。
新房佣金率通常为2-3%(开发商支付),高于二手房(1-2%由买方支付)。
现在有两个方面,一个是贝壳因平台规模,议价能力较强,部分项目佣金或达4-5%,另外则是市场实在太差了,某些开发商靠抓紧卖房子回血,所以存在更高的可能性。
但是影响交付质量这个就有点扯淡了,房子是开发商造的,施工采购都跟中介公司没有关系,有点强行抹黑。
可能存在中介以成交为导向,可能优先推荐佣金高的楼盘,而非最适合买家的项目,而
中介唯佣金论是行业痼疾,但头部企业通常有房源审核机制。
肯定会涉及到资质合规(法律)→市场可行(商业)→风险可控(财务)→执行可靠(运营)。
不知道具体事实如何,我作为自媒体的体感是,爱惜羽毛才是生存之道,那些佣金很高但是很差的项目,真的要是卖出去了,对个人品牌来说也是覆灭的。
开发商与中介签订对赌协议,比如承诺销售XX套后提高佣金,但若贝壳未达标仍索要高佣金,则属合同纠纷。
顶多当个笑料听听,就算开发商公开指控,那也要出示书面证据(如带客量数据、合同条款)。
珠海的新房政策有两个隐藏彩蛋,一个是调备案价,一个是成交价不能低于85%,
先涨价后打折这个属于销售手段,不敢相信这么差的市场,哪个开发商真的这么搞,顶多就嚷嚷收回折扣,雷声大雨点小,现在客户才是上帝。
作为买房人,你完全可以保存楼盘历史价格截图(如房管局备案价、其他平台报价),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。
贝壳如果参与房价操纵,需承担连带责任;若仅为展示开发商定价,则责任主体在开发商。
若裁员未提前30日通知或未按《劳动合同法》支付N+1补偿,属违法行为。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。
平台模式本身就是双刃剑,贝壳通过标准化服务提升行业效率,但规模扩张可能滋生垄断行为,beat365注册需加强监管平衡利益。
比如自媒体,吭哧吭哧做内容也很辛苦,如果你可以给到商单、广告甚至各大媒体平台的流量计画,生态共建,就能深度绑定渠道公司;
这些东西不是靠请吃饭、送礼来的,而是实实在在的靠谱稳定,持续共赢为自己争取的。